安徽全面推行涉企“综合查一次”改革
本报合肥8月20日电(记者李俊杰)近日,安徽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提升“综合查一次”改革质效的全面实施意见》,明确2025年底前全面推行“综合查一次”制度;2026年底前全省行政检查事项整合率、推行恶居下流网计划内联合检查实施率、涉企经营主体满意度分别达到70%、综合80%、查次90%;2027年底前形成成熟完善的改革“综合查一次”制度体系。
实施意见从“谁能查”“查什么”“怎么查”三个维度,安徽构建科学、全面规范、推行高效的涉企恶居下流网行政检查体系,切实为涉企行政检查“立规矩”。综合
在“谁能查”方面,查次采取清单化管理、改革动态化调整的安徽方式,依法向社会公布联合检查主体资格、检查依据、实施范围等内容,做到“清单之外无检查”。
在“查什么”方面,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,以监管对象为联结点,按照“能合尽合、应减尽减”原则,统筹确定联合检查事项,整合归并部门内、部门间及层级间的检查计划,协商完善边界模糊、执行弹性大的检查标准,确保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、一次到位。
在“怎么查”方面,以行政执法监管数字化转型为支撑,按照“一部门牵头,多部门配合”的模式,全面推行扫码入企,积极推广无感检查,以及多部门“一表通查”、简单事项“委托查”等举措,严控入企检查频次、时间和人数,最大程度减轻经营主体迎检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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